在AIST,您可以根据以下“米乐m6官方网站研究设施等的使用和借用规定”和“共用设施等的使用条款和条件”使用各共享设施管理的研究设备。
使用流程
第 1 步事先咨询
请咨询您想要使用的共享设施的设施经理,了解该设施在技术上和时间表上是否可用。
如果您想请求“使用前咨询”,请通过以下链接与我们联系,或在电子系统上注册为会员并申请“使用前咨询/转让请求”。
审核您的询问或申请后,设施经理将与您联系,了解初步咨询(技术咨询)的时间表。
- 对于那些使用超导量子电路原型设施 (Qufab) 的人,联系Qufab
- 对于那些使用纳米处理设施 (NPF) 的人,NPF系统申请
- 对于使用先进纳米测量设施 (ANCF) 的用户,ANCF接收系统申请
- 对于那些使用先进生物仪器设施的人来说,点击此处并联系我们。
- 对于使用 MEMS 研究与开发中心 (MEMS) 的用户点击此处联系我们
- 致使用超级洁净室产学官协同研究大楼 (SCR) 的用户点击此处联系我们
- 对于使用 AI 芯片设计中心 (AIDC) 的用户,AIDC 网页
- 对于使用 Creative Minimal Fab (CMF) 的用户点击此处联系我们
- 对于那些使用分析工具的人来说,点击此处联系我们
- 如果您使用小型电波暗室 (SAC),请联系“M-small_rf_ac-ml*aistgojp”(发送前请将 * 更改为 @)。
STEP2 非正式接受通知
如果您所讨论的信息在技术上和日程安排上可供我们的设施使用,则共享设施的设施经理将通知您接受。
注意:“非官方同意”是指通知我们该网站在技术上和时间安排上是可以接受的。请注意,同意使用此信息的程序与我们的程序不同。
第3步提交申请
根据非正式协议的内容“研究设施和贷款的使用申请(WORD格式:32KB) (PDF 格式:197KB)'',将其转换为 PDF 文件,并通过电子邮件发送到每个共享设施。无需寄送原件。
注意:申请前请阅读并同意条款及条件。
*请选择临时使用作为您所需的使用类型。
*某些设施可能会要求您填写在线表格,而不是提交申请。
STEP4 申请内容审查
我们将根据条款及条件第3条第2款中的项目审核您的申请。
原则上我们会在 10 个工作日内回复。
第 5 步答案
审核完成后,我们将向您发送书面回复。
收到您的申请后,您就可以使用该设施,因此请稍等片刻。
*如果不符合条款及条件第 3 条第 2 款,我们可能无法接受您的申请。注意。
联系我们
关于共享设施的使用常见问题解答可供您参考。
联系信息
研究环境发展总部规划部规划室
茨城县筑波市东 1 丁目 1-1 中央办公室第 1 组,邮编 305-8561
电子邮件:M-facil_kyoyo-form-ml*aistgojp(发送前请将*更改为@。)